什么是离婚损害精神赔偿?离婚损害精神赔偿是指夫妻双方离婚时,有婚内过错一方向无过错一方支付的赔偿。我国婚姻法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的; 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 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离婚损害赔偿通常包括两部分: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离婚损害精神赔偿是多少?
成都离婚律师-谢建阳律师:影响离婚损害精神赔偿数额的因素有哪些?
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。物质赔偿的数额往往比较容易计算,可根据无过错方实际遭受的物质损失数额来要求赔偿。但是,精神损害赔偿往往没有可供参考的标准,实际审判中各个不同案件也会产生几百甚至几千几万的巨大差距。那么,影响法官判断离婚损害精神赔偿数额的因素有哪些?成都离婚律师-谢建阳律师专注法律服务20年,通过长期实践累积的案件办理和综合分析,总结出这几点因素:
第一、结婚时间长短;
第二、过错方的过错程度;
第三、无过错方精神遭受创伤的程度;
第四、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。
根据以上内容可知,离婚损害精神赔偿的具体数额,实践中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较大,但根据目前已有案例,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,以2-5万元居多。通过案件大数据分析得出,离婚损害的精神赔偿最高目前一般就在10万元。
此外,在办案中我们也发现,法院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支持率并不高,不支持的比例达高7成,其中不予支持的理由一半以上是因为“证据不足”。有鉴于此,建议尽可能多的收集证据以证明对方的过错程度和具体侵害手段、行为方式等达到了较严重的程度,对方的过错行为给您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后果等,以便您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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